□本報記者吳亞東
  正在家裡養傷的郭俊彬再也不用催著家人一遍一遍往法院跑了,他終於等來了這些天最讓他舒心的好消息:考慮他幾月前被人持刀砍傷後導致五級傷殘,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行凶者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委政法委決定向他發放5萬元救助金,為這個困難家庭解燃眉之急。
  8月27日,漳州市委政法委、財政局聯合公檢法三家下發通知,出台《漳州市國家司法救助實施細則》,設立漳州市國家司法救助專項資金,對原有的漳州市涉法涉訴和刑事被害人救助資金進一步規範,規定每個案件當事人救助金額最高5萬元。
  而在去年3月,漳州市委政法委就聯合市財政局共同制定了涉法涉訴和刑事被害人救助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同年4月,漳州市及各縣(市、區)落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資金制度,防止被害人因損失無法彌補引發新的矛盾糾紛。
  經過一年多的時間,漳州已建立國家司法救助資金共710萬元,救助74人、發放救助資金273萬元。
  相比較被執行人無財產可執行,“老賴”們有錢不還卻更令人頭疼。為此,漳州去年率先在全省成立市、縣兩級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實現“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至今已查詢被執行人30萬人次,凍結扣劃存款8300多萬元,促進1300件案件實際執結,從根本上緩解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人難求、應執行財產難動等“執行難”問題。
  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資金和兩級法院執行指揮中心,這些都是漳州實施五項“法治惠民”工程的一個部分。
  去年7月22日,漳州市委、市政府出台《關於建設“法治漳州”的實施意見》,打造漳州五項“法治惠民”工程。隨著“法治漳州”意見實施一年多,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專門為此走進漳州,深入瞭解“法治漳州”的成果如何真正做到“惠及每一位民眾”。
  法律送上門矛盾不出門
  因為沒有文化,家住漳州市龍文區藍田開發區朝陽村的楊惠卿,除了會寫自己名字以外,幾乎不識字,更別提懂法了。前幾年,楊惠卿一直遭受著丈夫的家庭暴力,但她卻不懂得該如何改變這個讓她痛苦的現狀。
  而就在去年,楊惠卿終於在村幹部的幫助下,向掛鉤在村裡的法律顧問申請了法律援助。由於案件的特殊性,楊惠卿的官司打得並不是很順利,兩年間,律師先後三次無償援助了楊惠卿。“如果我自己去找律師,就要花好幾萬。這次政府派法律顧問來幫助我,我沒有花過一分錢。”楊惠卿用朴實的話語表達著自己的感激。
  “一村一義務法律顧問,就是針對農村法治化水平較低,法律服務較為薄弱的問題,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基層政法幹警擔任各村(社區)義務法律顧問,重點做好法律咨詢與宣傳、法律援助、協助化解矛盾糾紛、處理涉法涉訴等問題。”龍文區司法局局長曾惠森詳細向《法制日報》記者做瞭解釋。
  早在2012年4月11日,漳州市龍文區便率先在全省範圍內實施“一村一義務法律顧問”制度,首批14名律師、公證員、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14個行政村(居)義務法律顧問,並很快把這項制度向全區55個村(居、場)全面鋪開。
  “有了義務法律顧問,老百姓遇到法律上的麻煩事,再也不用擔心求助無門了。”在完成全區162個村(社區)義務法律顧問全覆蓋後,漳州市薌城區司法局局長韓建華深有感觸地說。
  今年4月14日,薌城區東園社區居民呂某在上班時突然發病死亡,他的妻子鄭女士在悲痛之下不知所措。這時,東園社區的法律顧問朱志平作為鄭女士的代理人及時介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並於7天后簽訂了和解協議書,用人單位同意就呂某工傷死亡支付一筆賠償款,鄭女士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安心處理丈夫的身後事。
  目前,漳州全市共有1929個村(居、社區、農場)已全部有掛鉤的義務法律顧問。兩年多來,全市義務法律顧問組織進村(社區)走訪1482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65件,代理法律事務500多件,接受法律咨詢4000多人次,參與調解化解民間矛盾糾紛1847件。
  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腿
  “以前,我每隔三至四天都要帶領一批游客到出入境辦事大廳,辦理往來港澳團隊旅游再次簽註,排隊耗時間自然不用說,程序也太麻煩。”一提起這些繁瑣的工作,漳州市寶中國際旅行社的業務員鄭建文到現在仍是滿腹抱怨。
  不過,小鄭的這樁煩心事顯然已經成了過去式,他再也不用為了辦簽註“跑斷腿兒”了,“有了‘網上公安局’,游客到旅行社組隊旅游就可以當場在互聯網上辦理簽註手續,大家都不用往辦事大廳跑了,我們旅行社也得到了很多實惠。”
  “數據在網上多跑腿,群眾就能在路上少跑腿。”去年6月25日,漳州市公安局彙集了18個業務部門、13個縣級公安機關和163個公安派出所(警務室)的門戶網站,打造了漳州市“網上公安局”。
  據統計,自漳州市“網上公安局”上線運行以來,漳州市公安局網站的訪問量已達3596922人次,共辦理各類公安業務23966起,受理群眾訴求1397件,公開各類警務信息3253條。
  今年4月7日,一名受害者親屬在“網上公安局”留言反映,其侄子在漳州被騙加入傳銷組織,並提供了有效線索。隨後,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芝山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對該親屬提供的地址及其周邊社區逐一進行排查,於4月10日在一棟居民樓內查獲8名傳銷人員。
  “無論身在何處,只要登錄漳州市‘網上公安局’,群眾就可以在網上報警求助,提供有價值的破案信息。公眾還可以通過該平臺尋找親朋好友,或被盜、丟失的物品,也可將拾到的物品在平臺上發佈啟事尋找失主。”漳州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韓志忠說。
  法援幫得了官司打得起
  今年1月2日,遭遇交通事故受傷的王某選找到漳州市龍文區法律援助中心,想要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在審查王某選經濟狀況時,發現王某選家庭人均收入在900元左右,符合漳州市降低法援門檻的規定,當即決定給予法律援助,最終為受援人王某選實際輓回經濟損失人民幣96000元。
  2013年,漳州市龍文區共辦理低保、五保和低收入人群等法律援助案件61件,占案件總數32.6%。
  “在降低法援門檻後,今年上半年,我們已辦理低保、五保和低收入人群案件87件,所占比例61.3%。”龍文區法援中心主任林賢芳介紹說,僅今年上半年,辦理低收入群體的法律援助案件量就超過去年全年的案件總量,援助案件數量和質量都明顯上升。
  為了讓普通群眾尤其是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2013年來,漳州市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把申請人經濟困難標準從低保對象擴大到低收入群體,並將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人員、青少年、農民工、下崗工人、低收入人群等納入法律援助範圍。
  “政策出台就要落到實處”,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吳佩珠這樣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法援中心製作了1萬份法律援助信息卡,發放給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農民工、低收入戶等邊緣群體。持卡人可就近、直接申請法律援助。”
  今年上半年,漳州全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464件,民事案件1091件,刑事案件368件,接待咨詢人數1821人,受援人總數1504人,輓回經濟損失1875.13萬元。
  與此同時,漳州市法援中心開闢各種“綠色通道”,對農民工集體維權案件,先行指派法律援助人員提供法律援助,事後補辦審批手續;對申請勞動報酬和工傷、人身損害賠償法律援助的,免於經濟困難審查,使更多的困難群眾獲得法律援助。
  (原標題:法治漳州:用“法治”來“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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